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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rvice Guarantee
塔吊尖的功能是承受臂架拉繩及平衡臂拉繩傳來的上部荷載,并通過回轉塔架、轉臺、承座等的結構部件式直接通過轉臺傳遞給塔身結構。自升塔頂有截錐柱式、前傾或后傾截錐柱式、人字架式及斜撐架式。凡是上回轉塔機均需設平衡重,其功能是支承平衡重,用以構成設計上所要求的作用方面與起重力矩方向相反的平衡力矩。除平衡重外,還常在其尾部裝設起升機構。起升機構之所以同平衡重一起安放在平衡臂尾端,一則可發(fā)揮部分配重作用,二則增大繩卷筒與塔尖導輪間的距離,以利鋼絲繩的排繞并避免發(fā)生亂繩現(xiàn)象。平衡重的用量與平衡臂的長度成反比關系,而平衡臂長度與起重臂長度之間又存在一定比例關系。平衡重量相當可觀,輕型塔機一般至少要3~4t,重型的要近30t。
塔機型號編制方式極其多樣化。過去,我國對此曾作出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。此項規(guī)定雖仍執(zhí)行,但很多塔機生產(chǎn)廠家還有一套表達方式。塔機型號表達的主參數(shù)主要有兩種:一為額定起重力矩,二為最大臂長及臂端起重量?,F(xiàn)就幾種典型編制方式介紹如下,常見的3種分類方式:
1、標準規(guī)定編號方式
按ZBJO4008執(zhí)行,我國塔機型號組成為:類組代號+形式+特性代號+主參數(shù)代號。
類:Q——(起)
組:T——(塔)
型:上回轉自升式Z——(自)
固定式G——(固)
內爬式P——(爬)
下回轉自升式S(升)
主參數(shù)為公稱起重力矩。
標記示例如下:
公稱起重力矩600kNm固定式塔機:QTG600
公稱起重力矩1000kNm自升式塔機:QTZ1000
有些塔機仍以tm為起重機力矩計量單位,則上述三種塔機型號分別表示為QTG60,QTZ100。
2、企業(yè)特征編號方式
(TowerCrane)TC代替類組代號,省略形式特性代號,以最大幅度(m)和最大幅度起重量(kN)兩個基本參數(shù)代號代替主參數(shù)代號。
標記示例如下:
四川建機
C7050,表示塔機最大臂長為70m,此時起重量50kN。
中聯(lián)重科
TC5613(QTZ80H),表示塔機最大臂長為56m,此時起重量13kN。
撫順永茂建筑機械有限公司
ST70/30,表示塔機最大臂長為70m,此時起重量30kN。
STT293、STT553(此系列編號比較特殊),分別表示塔機最大工作幅度為74m、80m,端部吊重2.5t、3.55t。
3、波坦技術編號方式
我國四川建機和沈陽建機引進法國POTAN技術生產(chǎn)的塔機沿用POTAN編號方法,其型號代表的技術特性如下。
a.塔機型號編號第一個字母最大臂長代號,代號含義為:
F——50m
H——60m
K——70m
M——80m
b.塔機型號編號第二個字符為單繩最大吊重代號,代號含義為:
0——2t
3——3t
c.塔機型號編號第三個字符為最大幅度時雙繩最大吊重數(shù)值,單位為kN。
d.塔機型號編號第四個字符為設計改進型代號。
H3/36B,F(xiàn)0/23B均是我國引進POTAN技術的典型產(chǎn)品,其型號示例如下:
H3/36B:
H——最大幅度60m,
3——單繩最大吊載量3t,
36——最大幅度時最大起重量(kN)
B——設計改進型代號
F0/23B:
F——最大幅度50m,
0——單繩最大吊載量2t,
23——最大幅度時最大起重量(kN)
B——設計改進型代號
K50/50表示塔機最大臂長為70m,此時起重量50kN,單繩最大吊重50kN;M125/75表示塔機最大臂長為80m,此時起重量75kN,單繩最大吊重125k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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